近日,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4月29日前提交相关文件。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院)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学校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团委、科技、就业以及院系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十三五”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认真研究、系统谋划,明确改革任务、细化改革措施、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同时,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好用好众创空间,深入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活动,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