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转移农业劳动力总量持续增加, 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 农民工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意见》 指出, 各市、 县 (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建设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示范性创业服务中心, 并安排一定资金以奖代补,引导农民工创业者向城镇和园区聚集。陕西省将加强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的动态管理, 在现有20个省级示范县的基础上, 新建20个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
各地将健全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异地就业创业农民工,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当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城乡劳动者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按照 《意见》, 陕西省将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把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力争使每位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每位农民工都能享受一次有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
陕西省还将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在用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行业、企业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施行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分包企业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办法,完善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实行实名制工资支付。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输入地政府将把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大公办学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地将逐步把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 (陈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