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扶持创业人才首次在宁买房奖20万
  您的位置:西部创业网 > 各地信息
[南京]扶持创业人才首次在宁买房奖20万
来源:金陵晚报  加入时间:2014/7/26 点击:1012

昨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企业配套人才引进支持计划(简称“计划”)。其中引进人才在住房、购房方面享“优待”。

该计划的适用对象为“321引进计划”入选企业自入选之日起,五年内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包括与入选企业签订两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专业与企业研发方向或管理需求密切相关;为占股20%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或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在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以上;担任企业工程师、项目经理等中层以上职务。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

引进的人才和企业能享受哪些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四方面,首先是财税扶持。比如,入职后三年内首次在南京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按其上一年度个人对市级财政的贡献,给予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其次是住房优惠。符合条件且无自有住房的引进人才,就业单位在紫金科创特别社区的,可凭相关证明向特别社区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青年公寓)或享受其他政策优惠;就业单位不在紫金科创特别社区的,可向注册纳税所在区专项办提出申请,由市、区公租房管理部门优先安排公租房(青年公寓)。

在生活配套服务方面,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南京蓝卡”,给予相关市民待遇及特殊政策,其中:(1)户口不在南京的,子女义务阶段教育享受企业注册地的南京市民同等待遇。(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暂无自购住房的,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落户。

记者 钱奕羽 实习生 王震宇

 









自主创业,解决就业!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免费报名,国家掏钱免费培训,结业后可享受最高400万元的创业贷款!可在本网站在线报名或致电029 — 85410152 85410155 进行咨询。

关闭窗口】    
 来源:http://www.4scy.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创业培训基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 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陕西省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创业培训基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中心动态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9-2010 版权所有: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电话:029-85410155 Email:4scy@4scy.com
技术支持:  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陕ICP备090197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