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校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创业 可享创业补贴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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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校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创业 可享创业补贴3000
来源:吉和网  加入时间:2014/7/24 点击:1002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2014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对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回户籍所在县(市、区)自主创业(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创办企业具有省级以上专利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享受财政贴息,其中超出国家规定额度部分的贷款由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贴息。

我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高校创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师资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并严格落实好财政补贴政策。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积极推广创业实训模拟平台,广泛开展创业实训和创业孵化,提高大学生动手能力及创业成功率。

记者 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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